第267章 地上佛城(一)(第2页)

 这个罪是很重的,最低都是十年劳役起步,情节严重的,比如向幼童等宣传或者是蛊惑,最高可判二十年。 

 加上宗教司全权管理全大明的所有道观庙宇之后,苦行僧等出行,都不得向沿途的百姓讨要任何的食物,因为这会触犯到‘宗教祸害罪’,苦行僧必须凭借度牒投宿沿途驿站或者客栈。 

 家里老人去世,想请法师或者道人过来超度,没事,道人或者法师承受得起十年起步,那就行。 

 想超度,去道观庙宇里搞,不能在乡间搞,这是硬性规定,对待愚昧无知极容易被宗教蛊惑的百姓,一刀切是最稳妥的办法。 

 不要讲什么传统,传统都是人为搞出来的,朝廷宗教司一刀切了之后,慢慢的也就会成为传统。 

 宗教祭祀这种东西,是极度浪费百姓钱财且无意义的活动,官府牵头一年或者是节日搞搞活跃下气氛就可以了。 

 你有念心,一次捐点银钱就得了,至于什么祭品,对不起,不允许,只能官府这边置办,民间的一律不允许进入寺庙祭祀。 

 至于说道士和尚日子过得苦怎么办,你丫都选择不事生产作僧人了,还想过好日子! 

 想过好日子,滚去耕田,滚去做生意去,来这道观庙宇里等着人供奉你呢,你是来作僧人道士,还是来作土皇帝的。 

 道观寺庙有田,这些出家人也得自己耕作,还得按照税务厂的税率进行缴税,宗教司严格按照该教派的教义监督执行,没有半点商量的余地。 

 在见惯了后世那些依靠着百姓愚昧无知的供奉的所谓‘出家人’,出门开豪车,白天披上僧袍念经,夜里会所嫩模,过得那叫一个舒坦。 

 洪治帝怎么可能会让这些出家人好过,既然都出家了,那就自己劳作,不准碰任何的阿堵物,粗茶淡饭也是修行的一部分。 

 大明是允许还俗的,不过你必须在拿了度牒之后三年才可,想着上山过好日子,发现比佃户还苦,就想还俗,对不起,宗教司不允许这么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