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8章(第3页)

 这种很好查,股权穿透一查就一目了然,所以实际上还有很多类型的实际控制方式。 

 比如生活中最常见的股权代持。 

 举个例子,张三已经把公司百分之八十的股权转让给了李四,那明面上公司就和张三没关系了,但实际上双方签署了代持协议。 

 李四是代替张三来持股的,股权产生的收益和大股东的权利都是张三所有,张三依旧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这种情况就叫股权代持或者说隐名股东。 

 这是最简单的玩法,实际中张三通过控制该公司,可以实现对下面其他公司的实际控制。 

 那有人会好奇,一纸协议你就能控制公司?这玩意合法吗? 

 24年7月1日新《公司法》实施之前,代持协议只要不违反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那就都被法院支持。 

 但是新《公司法》实施之后就不一样了,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禁止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代持上市公司股票” 。 

 明确规定不能代持上市公司股票,那对于非上市公司来说,没有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