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第3页)

 没错,苏暖先前用硝石和猪蹄做的正是有名的肴肉。 

 肴肉是很上档次的凉菜。 

 住在县城的人比镇上的人口味要刁钻一些,普通的美食,可能入不了他们的眼,但这肴肉就不一样了。 

 肴肉又叫水晶肴蹄,上好的肴肉看起来白里透红,吃起来不柴不肥,是一道传统的名菜。 

 唯一的缺点是,肴肉要做好,得腌制三天时间。 

 苏暖只能先烧制两只红烧猪蹄,趁着庙会的机会先打开市场再说。 

 如果红烧猪蹄卖得好,将来可以和肴肉一起卖。 

 如果卖的不好,就单卖肴肉。 

 总之,苏暖对肴肉很有信心。 

 猪蹄这东西,虽然有些人吃不惯,但是喜欢的人也不少。 

 两只红烧猪蹄被胡春生带到县城,一刻钟不到,就被一个客人买走了。 

 胡春生回来的时候,还特地去县城的肉铺买了十来只猪蹄。 

 “暖暖,你别怪我自作主张,这红烧猪蹄别说十只,就是二十只也能卖完。” 

 县城人流大,苏暖做的东西又好吃,完全不怕卖不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