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匪徒猖狂(第2页)

果然,怕什么来什么。

此物被找到之处,周边围着一圈人,

那物被绑在街口坊石上。

像是生怕别人看不出来,上面还粘着一纸条——「轻烟阁」花魁,轻烟姑娘贴身之物。

一时间,整个花巷为之震动。

花魁何人?那可是一座花楼的招牌,是恩客能大把撒银子的动力源头。

自打花巷变的不太平以来,各家都将自家活招牌保护的严严实实,生怕被那匪徒钻了空子。

「轻烟阁」的管事,也未料到,严防死守下,她家成了第一位受害者。

阁里最美,最被视若珍宝姑娘名声大损,本来每日恩客往来络绎不绝的「轻烟阁」,竟也因为此事,变的门可罗雀。

甚至还被有些同行背地里指指点点。

「轻烟阁」管事急的头发大把大把的掉。

轻烟姑娘整日以泪洗面,寻死觅活。

想想也是,豪掷千金,邀约多日,方能一亲芳泽的心爱姑娘。

却被突然不知哪里冒出来的匪徒,不花一分一毫,占尽便宜,连贴身之物都被脱了去。

哪个恩客心里能爽快?

这种令人心碎的感觉,仿佛是珍爱许久,觉得任何鲜花都配不上的绝世珍品花瓶,突然间被人将一把狗尾巴草掼了进去。

此举着实将人恶心的不轻。

这次花魁惨遭毒手,算是惹了众怒,也不知哪路神仙,竟请托到了锦衣卫衙门。

这种事情,算是在锦衣卫管辖范围之内,但要说不在管辖内,也说得过去。

毕竟,一个蟊贼,无银钱偷腥而已。

况且花巷女子,又不是良家女子。即便你是花魁,又能如何?

此事怎么看,都犯不上锦衣卫出马。

但此事偏偏就上了锦衣卫衙门的案牍,还被摊派到徐百户头上。

徐百户自己懒得搭理这种鸡零狗碎之事,就又‘擅权妄为’,将此事摊派给刚刚入职锦衣卫的于康和朱骥。

于康此时换上了锦衣卫总旗的衣装。

这还是他第一次身着制装,心中难免生出一丝得意。

毕竟,自今日起,他也算是有官身、吃皇粮的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