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护至身前(第3页)

 她、路易莎还有林恩,自山脚和圣殿骑士兵分两路。

 蕾娜选择绕后,是因为路易莎提醒她说,山贼老大极有可能带人从后山跑路。

 她想捉住山贼老大,在雷克斯面前展示功绩,到时候让雷克斯帮忙将自己引荐给公爵,水到渠成。

 路易莎回道:“我杀过不少山贼,知道他们的习性。还有,我终于想起来了,村长老婆提到的破魔山贼团,就是我们在隐雾森林里杀的那一伙。”

 “是吗?”蕾娜想了想,还是没印象,“算了,无所谓吧……”

 “嗯?”蕾娜勒马停下,“他们来了。”

 ……

 贝洛克带人一路狂奔,他原本担心,圣殿骑士会兵分两路,一伙正面进攻,一伙绕后拦截。

 但,事实证明,自己的担心是多余的。

 圣殿骑士果然没有啥剿匪经验,就知道正面进攻。

 没遇到圣殿骑士,倒遇到奇怪的三人组。

 前面的这两女一男……是什么人?

 两个女孩长得漂亮极了,那个少年也白白净净,正是自己喜欢的那款……

 还有,他们骑着独角兽!

 天助我也!

 有了这三只独角兽,还怕跑不过圣殿骑士的战马?!

 贝洛克大手一挥:

 “兄弟们,算我们走运,跑路的时候还能赚个外快!”

 “两个女孩归你们,那个男孩我要了!”

 “注意!别tm伤到独角兽!”

 看到气势汹汹冲过来的山贼,蕾娜和路易莎纷纷退后一步,将林恩护至身前。

 “亲爱的,让我瞧瞧尸鬼的杀戮能力吧。”

 林恩早料到蕾娜会让自己上,但他很想跟蕾娜提个小建议:能别加开头那句“亲爱的”吗?!

 这句话从蕾娜嘴里说出来,林恩只会感觉惊悚。

 林恩一手黑色柴刀,一手暗红色的血刃,独自朝十几个山贼走去。

 他像一个没得感情的杀手,死死盯着贝洛克。

 贝洛克那句“那个男孩我要了”让林恩做了个决定,高低要让这个混蛋变成死太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