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章 瞬影猎魂蛊

星耀毫不含糊,一丝不苟地迅速完成了这些步骤。

 混沌蚀天蛊抖了抖翅膀,轻轻一跃,便稳稳地蹲在了星耀的耳朵上。

 唐婉清笑着看向这只傲娇的蛊虫,问道:“怎么样,是不是能感知到蛊虫的情绪了?”

 星耀咧嘴一笑,说道:“它警告属下,以后要勤奋练武,还说它今日是没发挥好……

 哈哈……啊,怎么扎我耳朵?”星耀连忙捂住耳朵,不敢再随意调侃了。

 唐婉清也忍不住笑了起来,说道。

 “混沌蚀天蛊身上的甲壳坚硬如铁,而且体型较小,你平时让它藏在衣服里就行。

 一天喂一次丹药,它也会自己去寻觅喜欢吃的蛊虫或者毒虫。

 你给它取个霸气的名字,它会更亲近你。”说着,她递过去几个瓷瓶,“吃完了再来找我拿。”

 “属下多谢唐姑娘,属下都记下了。”星耀满心欢喜,俯身恭敬地行了一礼。

 叶凛萧瞧了一眼笑得合不拢嘴的星耀,对唐婉清说道:“我们也该告辞了,春猎再见。”

 “将军慢走。”唐婉清俯身回礼。

 叶凛萧离去后,忙碌了半天捣鼓草药的星瞳,突然想起自己还没顾得上看看自己的蛊虫。

 星河瞧了一眼满身药渣的星瞳,说道。

 “最不讲理的那只蛊虫被星耀牵回去了,你不用担心自己的蛊虫被吃掉了。”

 “真的?太好了!我的蝶舞喜欢飞出来晒太阳,那只甲壳虫总是盯着我的蝶舞流口水,吓死人了。”

 星瞳拍了拍胸脯,长舒一口气,赶忙打开盒子,一只色彩斑斓的蝴蝶翩翩飞了出来。

 它轻轻落在了星瞳的头发上。星瞳倒出一点药液在手心里,蝴蝶欢快地飞到她手心,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

 唐婉清看着星瞳手心里的蛊虫,幻梦蝶蛊说它厉害吧?没有战斗力。

 说它不厉害吧?混沌蚀天蛊都奈何不了它,幻梦蝶蛊,能让任何有生命的活物一瞬间静止。

 虽然每次静止时间只有短短十息间,却也能方便它自己或者主子脱身。

 幻梦蝶蛊最厉害的是,寻找线索,只要给它嗅一嗅,不论找什么,是人还是物体,都难不倒它。

 星瞳不喜欢丑的蛊虫,一眼就被幻梦蝶蛊的外表给迷上了,马上认主。

 翠缕和碧桃,她俩怕虫子,坚决不要。

 紫菱更好玩,喜欢有毛的,摸着手感好的。

 但是唯一有毛的绒绒蛊紫菱又打不过,看看其它的不喜欢所以不乐意养。

 目前还有三只蛊虫没人要,唐婉清起身给三只小可怜喂了药,就躺在软榻上看书。

 沈府那奢华气派的会客厅里,金砖铺地,亮得晃眼。

 康曼香瞧着地上的金砖,只觉眼睛被刺痛了,满心都是羡慕与妒忌。

 沈老夫人听着康曼香滔滔不绝地自吹自擂,暗自腹诽,这个女人真是蠢笨又无脑,算计唐婉清不成,反倒把自己女儿给搭进去了。

 一旁的丁素雅气愤得手舞足蹈,嘴里吱吱哇哇地叫嚷着,活像个泼妇。

 沈老夫人厌烦地瞥了她一眼,嫌弃之情毫不掩饰,那眼神仿佛在看什么令人作呕的东西。

 “去,给楚夫人拿一盒祛疤膏来。”沈老夫人冷着脸吩咐完丫鬟,便站起身,头也不回地径直离开了。

 就在方才,她收到消息,大儿子沈宏霏在流放途中被人救走了。

 沈老夫人微微眯起眼睛,陷入了沉思。

 回想起这些年,离央国不断送来奇珍异宝、奇花异草。

 一封接一封的书信送过来,言辞恳切地恳请沈宏霏去离央国小住些时日。

 看来,大儿子多半是被离央国人救了,好歹是保住了性命。

 听说离央国那地方虽然瘴气弥漫,毒虫遍布山野,但盛产珍贵的灵药。

 倘若沈宏霏能在那里解了身上的毒,沈家的血脉便得以延续,不至于断了传承。

 不过,住惯了京城,沈老夫人可不愿带着家产,前往那穷山恶水的地方生活。

 她天生厌恶虫子,光是想想离央国的环境,就浑身不自在。

 她打心底里喜欢京城的繁华热闹,这里的繁花似锦、车水马龙,才是她所眷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