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8章(第2页)
以至于后面出现了层出不穷的纠纷,就是因为这了。
保险公司认为我们都写在合同上了,你们自己看不懂那是你们的问题,销售们说的话,你们拿出证据啊。
这就是问题了,我们不可能在和销售们的交流中无时无刻都录音对吧!
所以随着时代的发展,法治的进步,到了后面,法院基本上都偏向于普通消费者,只要你保险公司没有尽到告知义务,那就你输。
所以大家可以看到,近几年签合同的时候越来越严格,关键地方要黑体告知,而且要你自己手抄上去,还有“双录”制度等等。
目的都是为了尽到这个告知义务。
而现在河西分公司之所以这么努力应对,主要还是因为他们怕,他们不是怕这个案子输掉,而是怕这个案子输掉引发连锁反应。
在以前,基本上没什么人注意这方面,中暑那就是疾病啊,医学上就是这么定义的。
也因此,他们在之前的合同里就只写了疾病。
但是现在,周云已经提出来了,“疾病”并不是意外伤害险的当然免责事由,这是写在起诉状里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