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6章(第2页)

 看起来不好理解,咱们举个例子,张三某日被打电话叫过去,说是他之前给某女子转账过,而且转账数字是某个特殊数字。 

 张三,死活不认,而这边的证据其实不够。 

 正常来说有没有这种把人喊过去靠着聊天记录拘留的,当然有,只不过平时很少会这么做。 

 而这里可不是说只有聊天记录就行,在没有取得口供的情况下,同样需要证据链。 

 什么样的证据链呢,首先转账数字,其他案件里,也是这个转账数字,然后那个案子里是确定存在嫖娼行为。 

 第二个,监控视频,你付了这个特殊数字的钱,然后在监控下,你和那个女人进了房间待那么一段时间出来。 

 第三个,女人的指证与口供,很多女的都是老油条,进去后会马上招供,然后就是辨认那一套流程,都很完备。 

 这就已经足够了,一般你去法院打行政诉讼也赢不了。 

 而张三就是不认,这边没有其他证据,本来是不能做拘留的。 

 但是张三很嚣张,说什么你们有本事就把爷爷给拘了! 

 结果张三被处以行政拘留十天,这个就是实体违法,撤销之后不能再处罚,而且可能还会对做出处罚的人进行处分。 

 而程序违法就简单了,张三嫖娼被抓现行,然后处以十五日的行政拘留,并处五千罚款。 

 然后张三说了,《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对案情复杂或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