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0章(第2页)
“而配偶权便是自然人因婚姻家庭关系产生的权利,其应为身份权,身份权同样是人身权利的一种。”
身份权,这是一个很多人不太好理解的权利,什么是身份权,就是你基于某个身份而产生的权利。
某种意义上等同于人格权,但是又有所区别。
举个例子,身份权最核心也是法院一定认可的权利是什么,是亲属权,也叫亲权。
最简单的,很容易就能想到的一个权利,抚养权。
这是权利吗,当然是了。
你看那法院诉讼离婚的,很多都在抢孩子,那孩子能抢吗?
当然不能抢了,能抢的是什么,是抚养权。
“而民法典第一千零一条规定,对自然人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身份权利的保护,适用本法第一编、第五编和其他法律的相关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人格权保护的有关规定。”
“配偶权,在民法典第一编和第五编以及其他法律中确实没有相关规定。”
“所以应当参照适用本编人格权保护的有关规定。”
“基于此,配偶权也应当为绝对权,其经过法定公示之后便具有对世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