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0章(第2页)

 “而配偶权便是自然人因婚姻家庭关系产生的权利,其应为身份权,身份权同样是人身权利的一种。” 

 身份权,这是一个很多人不太好理解的权利,什么是身份权,就是你基于某个身份而产生的权利。 

 某种意义上等同于人格权,但是又有所区别。 

 举个例子,身份权最核心也是法院一定认可的权利是什么,是亲属权,也叫亲权。 

 最简单的,很容易就能想到的一个权利,抚养权。 

 这是权利吗,当然是了。 

 你看那法院诉讼离婚的,很多都在抢孩子,那孩子能抢吗? 

 当然不能抢了,能抢的是什么,是抚养权。 

 “而民法典第一千零一条规定,对自然人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身份权利的保护,适用本法第一编、第五编和其他法律的相关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人格权保护的有关规定。” 

 “配偶权,在民法典第一编和第五编以及其他法律中确实没有相关规定。” 

 “所以应当参照适用本编人格权保护的有关规定。” 

 “基于此,配偶权也应当为绝对权,其经过法定公示之后便具有对世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