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4章

 “我知道我发这篇文章肯定会有人骂我,但我还是要发。” 

 “是,那些劳务老板们确实做错了,但是,这并不代表就能随意用刑事手段来进行打击。” 

 “非法经营罪这样的口袋罪就不应该存在,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在这样的情况下,用一个口袋罪来打击,很对吗?” 

 “周云还自诩是大律师,结果就是仗着他的名声,然后用口袋罪来做案子,这种行为是绝对不能被提倡的!” 

 “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这是对我们每个公民的保护,不然谁知道哪天我们就会被什么理由抓起来呢?” 

 “所以,我认为周云做错了,而且大错特错,如果在没有明确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我们宁愿不去打击,也不能像这样扩大化打击!” 

 这篇文章并不是很长,但核心观点就一个,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所以用一个口袋罪来打击,是绝对不行的。 

 至于说老板们犯错的问题……就算老板们有问题,那没有法律规定就是不能打击。 

 你可以罚款啊,可以注销他们的执照啊,为什么要用刑事手段来打击他们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