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第3页)

 这个东西,就是很重要的证据之一。 

 行政诉讼虽然存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也就是说只要起诉某个行政行为违法,那行政机关要自己举证证明其行为不违法,否则就是违法。 

 规定很好,但现实很残酷,你不能平白无故就去起诉说某个行政行为违法,没有证据的话都不用对方自证,你直接就会被驳回。 

 所以关键证据必须要有。 

 第二份关键证据是周云之前调取的孙建设在拆迁那段时间的银行流水。 

 银行流水是最能直观反映拆迁款是否到位的证据,那上面很清楚的表明,是在孙伟涛入狱之后,拆迁款才到位的。 

 而那个时候,孙建设的房子已经被拆快两个月了。 

 所以这就是很典型的先拆迁后补偿,程序存在明显错误! 

 关键证据,这两份外加法院的裁定书,就已经足够了,剩下的就是看热闹,看大山县征收办那边怎么自证清白。 

 还是那个窗口,排上号之后周云向着窗口内递交了调查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