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5章(第3页)

 可是有证据显示,当原告在icu里危在旦夕时,被告刘惠芳并未前往医院探望,或是电话表示关心,更不用说为其支付医疗费,甚至还阻拦我的当事人父母前往医院探视。 

 由此可见,被告并没有像她说的是替我的当事人考虑。 

 相反,在得知我的当事人生命危在旦夕后,根本毫无悔意,完全不像一个奶奶应该有的表现。。 

 根据我刚才所述,实在让人无法相信索要高额彩礼会是为原告着想。 

 同时从被告刘惠芳刚才的话里,也能从侧面看出原告在家中并不被善待,所以得利者是原告,这个说法明显不成立。” 

 何律师又翻了一页,“接下来是第三条,被告律师将刘惠芳的文化水平低、年龄大作为辩护理由,这条我认为不能成立。 

 众所周知,法盲不能成为免责的理由。 

 刘惠芳的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我的当事人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必须依法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