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这奖状好气派!(第3页)

 到时候她就是标准的城里人了! 

 正如谢芳所说,一旦她拿到了城里户口,那杨承志即便救了一个女的又哪有资格与她相提并论? 

 至于狗剩子,李云凤只把他当成自己的跳板而已,随时都可以一脚踢开! 

 紧接着,在一众老少爷们儿的簇拥下,杨承志回了老杨家。 

 消息很快在整个长胜大队传开了,越来越多的人来了杨大山家。 

 杨大山自从自立门户以来,家里还从来没来过这么多人。 

 而且这些人都是冲着他儿子杨承志来的,每个人对他说话的态度都客气了不少。 

 这让杨大山第一次感觉,自家这个混小子好像还有救。 

 他从仓房里拿来锤子跟洋钉,把那见义勇为的奖状挂在了家里最显眼的位置。 

 这样他家人吃饭的时候一抬头就能看到这奖状。 

 这是家里的荣耀,理应享受这种待遇! 

 老杨家一直闹腾到晚上9点多,人们才逐渐散去。 

 杨小梅凑了过来,一脸八卦的问道:“承志,你跟姐说说,你救的那姑娘叫什么名字,你俩发展的咋样了?” 

 “好像叫林晓茹吧。我俩才刚认识,还能发展成咋样,就是比陌生人强点儿呗。” 

 杨承志随口回答。 

 杨小梅饶有兴致的说道:“姐的意思是,有没有希望搞到手,给咱老杨家争争光。” 

 “没想过,我现在只想赚钱,不想其他的事。” 

 杨承志回答道。 

 他说的是实话,重生回来,他的唯一目标就是多多赚钱,让这一世的亲人们过上好日子。 

 至于婚姻的事,可能上辈子被李云凤伤的太深了,他暂时不想考虑。 

 “小梅,你可别逗小子了,那姑娘一看就是城里来的,咱家一个种地的庄稼汉,可高攀不起。” 

 杨大山吧嗒着旱烟走了过来。 

 今天,是他在长胜大队生活这么多年,最风光的一天,也是最扬眉吐气的一天。 

 但他却依旧把自己以及杨承志看得很低。 

 这或许就是那个年代农村人的真实想法。 

 在他们眼中,城里人就是要比他们高出一等。 

 谁家小伙要是看上了哪个城里姑娘,那绝对属于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没人会支持! 

 杨承志没再说什么。 

 今天发生了太多事情,他感觉自己好累,洗过漱后,老早就躺在炕上休息了。 

 第二天一早,他与杨小梅赶着牛车,再次来到了透笼市场。 

 今天,他们不仅进了两百张财神,还同时进了几十副对联福字。 

 争取把利润再翻上一翻。 

 而在进货的时候杨承志发现,由于马上过年,许多摊位已经陆续把财神福字对联这些东西撤下,摆上了许多手工针织品。 

 杨承志的脑海立刻生出了另外一个赚钱的门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