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2章 除掉白棣棠?(第2页)

 仅仅只是踢出局? 

 这样的惩罚会不会太轻了? 

 呵呵,果然【出千砍手】的规矩,是针对弱者而言的。 

 任何一个行业的上位者都是可以无视规矩,即便犯了错,也可以用钱来抵债。 

 于平安看向花花:“你想利用这份合同,踢白棣棠出局?” 

 “这是最好的办法。” 

 花花叹气道:“他毕竟是我哥,我做不出伤害他人身安全的事情,爸爸放任我们去争去抢,但也不能做的太过分。” 

 “而且,一定要有一个合理的理由。” 

 “既能赶走他,又不能对他造成太大的影响。这是目前我能想到最好的办法了。” 

 正如金二这一局,他只是一个纨绔公子而己,想逼他签合同有非常多的方式,比如简单粗暴的把他绑起来,强行逼他签字盖章。 

 或者用委婉的方式,给他下药,趁他迷糊时签字。 

 但这两种方式都太【下作】了,金老板一定会大怒,为了不点燃金老板的怒火,局一定要做的【合理】且不太过分。 

 白棣棠这一局,也是如此。 

 合理但不过分。 

 于平安思考了一下,好像的确没有更好的办法了。 

 他问:“具体怎么操作?” 

 “很简单。”田总接过白牡丹的话,开口道:“鹏哥是白棣棠的人,他在场子内和荷官出千捞钱。” 

 “给场子造成损失后,由平安爷出面,揪出鹏哥和荷官。” 

 “再由鹏哥和荷官,供出白棣棠。” 

 栽赃嫁祸! 

 非常简单的一局,几乎毫无逻辑。 

 在两个证人的证实下,被栽赃的人几乎百口莫辩,换成普通人这一局没问题,但对方可是白棣棠,不是别人! 

 于平安皱眉道:“这是不是太简单了?” 

 “老千跟荷官打配合能赢多少钱?一天一百万?对于普通人来说,一百万是天文数字,但对于白棣棠来说,一百万他随便投资个生意就能赚到,难道他会为了捡个芝麻而丢了西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