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章 过去篇27:“看你和你大哥亲嘴。”(第2页)
她时常随性而为,表现得花心浪荡,想要消磨掉他的感情,最终又因为舍不得他难过而止住。
想把人赶走,又想把人摁在身下狠狠地欺负。
想他别再守着自己,又受不了他去守别的女人。
她简首坏透了。
“要是我当年没有招惹大哥就好了。”
没有她,他依旧是个自在快活的神仙。
孟婆却说:“你又怎么肯定,他不会更喜欢现在的日子,更高兴遇见你?”
叶宁没说话。
“能咽下去的苦,都不算苦。”孟婆将一碗汤端到叶宁面前,“来尝尝我新研发的配方。”
叶宁端起碗,一饮而尽,还是那句话:“太难喝了。”
孟婆额角跳了跳。
叶宁又说:“不过比我大哥煮的菜糊糊好喝些。”
毫不夸张地说,她大哥煮的菜糊糊,比屎还难吃。
孟婆皮笑肉不笑地,“我谢谢你的夸赞。”
对于叶宁今日这番交心的话,孟婆最终只是说:“既然你狠不下心,不如将抉择权交给他。”
“他若对你还有感情,他就来,你也受着。等他感情淡了,他不来,你也别去寻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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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宁的第西世,投胎成一只狗。
她刚从狗妈妈的肚子里出来,就被好大哥买了回去。
“大哥,我饿。”
宵:“狗崽子吃什么?”
叶宁:“喝奶。”
为了狗崽子能随时喝到奶,宵干脆把那只母狗也买了回来。
叶宁趴在母狗肚子上,喝得吧唧吧唧,特别享受,没忘招呼好大哥:“大哥,要不要尝一口?”
宵:“……不用了。”
天色暗下来后,宵把叶宁从母狗怀里抱起来,“跟我回屋睡。”
母狗瞪着他,敢怒不敢言。
这个时代,天下太平,暂无战事,宵几乎每日都抱狗崽子上街去玩。
一起喝茶听说书,饮酒看唱戏。
“大哥,这些女子走路好奇怪。”
宵:“她们缠足,把脚缠坏了。”
叶宁听好大哥描述完现在的女子都是怎么缠足的,一阵恶寒,“好可怜。”
“大哥,你也觉得三寸金莲好看吗?”
宵:“不觉得。”
“那大哥,”叶宁把脚放到他的手心上,“我的脚好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