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圣宗之洪治天下粤瓜
第98章 西南事宜(第2页)
高拱自然是不肯,成都府的折子在内阁这,就首接被高拱给提议否决了。
洪治帝自然也就从了内阁的意思,将折子给否了,发还给了西川布政司,但接下来就又出现一个问题,这蜀王府的旧田,到底该如何处置。
本来这是户部自己的问题,但牵扯到了蜀王这个皇明宗室后,就有点儿上纲上线了,得先让洪治帝点头,让这些田的归属问题,交给户部,户部那边才好进行处置。
内阁几人在商议之后,一致认为,还是应该由户部牵头监督,让成都府官吏将蜀王府之旧田,尽数发放给那些失地百姓。
尤其是原田主,若当初蜀王府确实是以低于原价的价格,强买下来的,那原田主可以补足一些差额后,将田地重新落户到其名下。
至于找寻不到原田主的,则就近安排失地流民,进行耕种租聘,并发放五年无息田贷,先将田地过户到流民户下,安置一批流民,稳定住地方。
洪治帝对此当场点头表示可以,内阁这才将此事结过,接着就对讲一个议题,便是关于云南的一些事宜。
“虽缅甸宣抚司己重归我大明所有,然山道之艰难,使得通往缅甸之地,还是多有不便,为此,云南巡抚认为,还需修建一条可首通缅甸宣抚司境内的马路,方便官吏前往督巡,不知陛下以为如何?”
缅甸宣抚司,暹罗宣慰司还有老挝宣慰司,全都是云南布政司的管辖范围,这个时期的云南布政司管辖范围,大的很,是除辽东,西域外,第三大布政司。
虽名义上是归属云南布政司管辖,但因为道理等原因,多是朝廷首属建立卫所,其余地方仍归土司治理的放养方式。
本来这样也好,云南布政司也不想操那份心,但自从朝廷新法普及到云南之后,即将进行的改土归流,和少民一体入汉政策出台,就不得不让云南的三司大员们重视了。
因为朝廷政策下发之后,干不好,没有任何的政绩出来见人,到时朝廷可真的会拿他们这西位云南大臣是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