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8章 小偷的本质

“为什么不把小偷交给警察处理?”

 

“这样的人有一个特点就是顽固不化,喜欢刺激,没有远大理想,这种伸伸手就能拿到更多报酬的手艺,也会让一个人上瘾,并且会产生一种依赖心理,万一被抓住了,那么这次的偷摸行为也会被视为终止,只要归还了别人的财物,这些人就没有实际上的损失,那么也只能从道德层面对他进行责骂,警告。在法律层面只能是以批评教育为主,最多就是拘留五六天,而且在拘留所里还有吃有喝,并不会对他们造成实质意义上的教训。所以这些人被放出来以后,由于没有其他的手艺挣钱,但是还要吃饭怎么办?只能是重操旧业!”

 

“要是这些人因为盗窃就把他打了,那就不是属于犯法行为了吗?警察也不管?

 

赵达:“警察都很忙,只要小偷不去报警,那么他们就属于私人纠纷,只要不闹出人命或是造成重大的伤害,他们是不会插手的,当然了,如果小偷不开眼,还是要去报警怎么办?警察肯定要问为什么打人?其他人都有谁看到他偷东西了?一共丢了多少钱财等等问题。那么要如何去回答这些问题呢?通常每个人都会对自己的钱财情况对别人保密,但是为了让自己打人的理由更加充足,所以增加自己丢失财产的数额,被发现偷东西以后,小偷拒不改错,先动手打人等等的理由都可能会添油加醋的说,只要能让这场纠纷变得无法继续追查就行了。”

 

赵欣:“我好像是有点明白了。”

 

赵达:“还有一种就是团伙作案,就是在同一个地方超过三个人的合作盗窃,第一个人负责观察寻找目标,第二个人负责动手,后面的人负责转移,甚至是再次转移,只要赃物不在第二个直接动手的人的身上,就无法抓到偷盗的证据,如果第二个人不小心被抓到了,那么第一个人就会出来打掩护,演双簧,和稀泥,其他人也会趁机帮助他逃离。如果实在是跑不了怎么办?那就有可能会演变成为明抢了,甚至会持刀抢劫!威胁其他人不能靠近,但是这就属于违法犯罪了,是警察该管的范畴了。”

 

“那你曾经遇到过小偷吗?”

 

赵达:“曾经我也是一个懵懂无知的少年,甚至是有时候会把自己想成是扶弱救贫,匡扶正义,打抱不平的英雄侠客,可是当我诚心诚意的帮过别人一次脱险以后,被救的人不承认,不感激,甚至还说我是在多管闲事!趁机占她的便宜,从那以后我的心就凉了。我也曾在很多地方见到过斗米恩,升米仇的真实案例,所以从那以后只要是不会造成自己实际经济损失的,我都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得过且过。但是只要是影响到我的,那么肯定会让这些人付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