诱梦寻寻寻

第225章 律法森严(第2页)

 “慢着!”江婉伸手拦着要离开的衙内,:“我说调戏已经是给你脸了。当时这群丧心病狂的是要强奸这女子。”江婉手指着花裙子小姑娘:“苦主。”指着自己又指了指外边的百姓:“证人。”最后指着衙门一行人:“人犯。”

 看着知府:“临离京太后娘娘叫我多看看多听听,回去把这些有意思的事都讲给她老人家听。我看这就挺有意思的。怎么样?知府大人?《明启律例》:“凡调奸妇女未成,致妇女羞忿自尽者,厥罪应绞。而有情实缓决之分,其手足勾引入情实,语言调戏者入缓决。”

 这句话就是说:调戏奸淫没成功,但女方自尽了,犯人绞刑、就是吊死。动手动脚和语言调戏的死缓。

 “这不是没事吗?”知府看着花裙子小姑娘。

 “对啊,这就是未成啊。但刚才若不是我们拦着,小姑娘是要以死明志的。”江婉道:“就算情节较轻,律法也有规定啊,言语侮辱女子,最轻的也要被割掉舌头。如果还对女子动手动脚了,那就剁掉双手以示惩戒。这都是有律法的,你应该比我知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