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立字据吧。

 对于舒天佑要娶宋雨柔这事,宋母提出了她的条件。

 一就是除了舒香莲带来的五斤肉以外,她还要十块钱彩礼。

 因为他们家老三也要结婚了,女方那边索要十块钱彩礼!

 宋雨柔作为姐姐,理应替弟弟出这个钱…

 当然,这就是出于重男轻女的家庭,才会说出这种话。

 而重男轻女这个话题,在六十年代是人人认可的,舒香莲也不例外。

 所以她并没有拒绝,毕竟这个彩礼比之前开口的便宜多了。

 只是现在家里的情况还没起色,她需要时间筹钱!

 对于这个条件,舒香莲皱了皱眉头才说道:“十块钱可以,只是我家现在没有。”

 “我可以过段时间给你,但雨柔必须先嫁给我大哥!”

 “不可能,雨柔嫁到你们家后我还能拿的到钱吗?”宋母大手一挥,拒绝道。

 宋家人不是傻子,钱没到手自然不可能把女儿嫁过去。

 可宋雨柔不嫁给舒天佑,他们手上这五斤肉也不可能给出去。

 于是气氛瞬间就僵持下来,似乎空气都凝固了不少…

 僵持片刻,宋胜利突然说道:“香莲侄女,你也别说叔不讲情面。”

 “一个月,叔就给你们家一个月的时间;

 只要你能在这段时间内拿出十块钱,雨柔就嫁过去;

 如果你们拿不出来,雨柔嫁过去也是吃苦受累,我还不如留在家里。”

 闻言,舒香莲沉思数秒便点头答应下来。

 “好,就一个月;

 但是我怕叔婶反悔,我需要你们立个字据!”

 “好……”

 “慢着!”

 宋胜利正要答应,宋母突然抬手说道。:“我还要加个条件。”

 舒香莲柳眉一皱,盯着对方不说话。

 宋母继续说道:“你们家天赐不是会打猎吗?我要他每次打到的猎物都得分我们家一份!”

 此话一出,宋家人顿时眼前一亮。

 舒天赐要是真有这个本事,他们家以后就不缺肉吃了。

 一个宋雨柔能换全家经常吃肉,这笔买卖真的是值了。

 宋阳推了推宋母,竖起大拇指道:“妈,好主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