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大眼瞪小眼(第2页)

 现在正好,距离自己打死野猪的地方不远,趁着天彻底黑下来之前,十几个人一起努力,应该可以把大野猪运回去。 

 李卫民现在是用大队的枪弹打猎,打到的猎物理论上也该归生产队所有。 

 就算不用大队的枪,用招待所的也不行。 

 山林是集体的,山里的一切出产都应该归集体所有。 

 就算你用单位的枪,甚至是用自己的枪,打到的集体财产,难道就能归个人吗? 

 当然,理论归理论,实际是实际。 

 如果不让人知道,能神不知鬼不觉地运回家,也不是不能自己享用。 

 不过,现在村里人来找自己了,李卫民如果直接扛着小野猪出去,就没办法再往自己家弄了。 

 除非装没有遇到,自己绕回家,让大家在山里继续寻找。 

 自己回家吃肉,让找自己的人在山里摸黑冒险…… 

 还是算了吧,便宜你们啦! 

 李卫民有特殊能力,想要打一头野猪,还真不是什么难事。 

 一头很可能喟野兽的老炮卵子,即便是交出去,李卫民也没那么心疼…… 

 是不可能滴! 

 不过,心疼也没办法,谁让李卫民不想让家里人冒险,连夜来抬野猪咩! 

 是白白便宜了山里的野兽,还是便宜来找自己的乡亲,李卫民还是知道该怎么选的。 

 找了一棵歪脖子树,李卫民把小野猪藏进树冠,然后才出现在众人面前。 

 看见李卫民,众人终于松了一口气。 

 眼看就要天黑,要是再找不到人,可就真麻烦了。 

 一旦天色彻底黑下来,无论是李卫民,还是自己都容易出危险。 

 幸好找到了,不然大家真不知道该继续找,还是趁着天黑之前掉头回去! 

 “卫民,你怎么还不回去,天马上就要黑啦!” 

 “卫民,赶紧跟我们走!” 

 “老三,以后可千万别自己一个人进山了,多危险啊!” 

 “……” 

 李卫民讪讪地笑了笑:“不好意思,害大家担心了,你们来得太好了,赶紧,都跟我来!” 

 说着,不容分说,拉着黄连虎就走:“都愣着干什么,赶紧来啊,我打了一头大野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