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屁股开花(第2页)

 就在两兄弟兴奋不已的时候,李父兜头给他们浇了一瓢凉水: 

 “老大,先别高兴得太早,你就算进城当了临时工,工资也要上交咱们大队,你忘了?” 

 “啊?” 

 包括李卫民在内,兄弟仨全都呆若木鸡。 

 这年头有个政策,叫以工代干…… 

 哦,不对,应该是亦工亦农。 

 以农民的身份,外出务工。 

 既然身份是农民,关系在生产队,挣的钱也自然归生产队所有。 

 这种情况,在很多地方都曾经出现过。 

 农闲的时候,生产队派人外出务工,挣的钱归生产队,生产队给那些外出务工的社员算工分。 

 也就是说,李老大和李老二,包括李卫民在内,都是向阳大队的社员,他们挣的每一分钱,原则上也该归向阳大队集体所有! 

 当然,理论是理论,实际执行起来并没有那么苛刻。 

 尤其是像李卫民这种不通过大队,自己在外面找的临时工,一般都是象征性给生产队交一部分钱,剩下的工资归自己支配。 

 至于给生产队交多少,自己留多少,那就要看生产队干部的决定了,没有一定之规。 

 有的地方挣十八,就要交十五。 

 也有的地方挣三十,只需要交五块。 

 甚至还有更极端的,挣十八就要交十八,一分钱也不能留! 

 当然,还有另外一个极端,就是一分钱不用交,挣多少都可以自己留着,只不过工分就没有了。 

 没错,如果给生产队交一部分工资,是有工分的,同样和其他社员一样分粮食。 

 这里头的具体操作非常复杂,因为临时工是没有商品粮可以吃的,如果生产队不给分粮食,就要吃高价粮,谁也受不了! 

 当然,有些单位比较牛逼,也会给临时工发些补助粮票。 

 各地的政策不同,情况也都不一样,不能一概而论! 

 向阳大队因为最近几年都没有自己找临时工的人,李家三兄弟一时竟然把政策给忽略了。 

 “爹,娘,不用担心,我想洪书记不会让咱们交太多,本来临时工就挣不了多少工资,顶多也就是交个五块八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