璀璨华夏:挽千古意难平第二艺术
第398章 千古之重(第2页)
这经营许可证得细分,一张证就只能做一门生意,想多做就得多办证,还得百姓们有这个需要。
开食肆的就只能开食肆,他就不能随意去开布庄、卖珠宝首饰。
如此朝廷就能按百姓实际需要签发经营许可证,一个地方依据大小,人口多少就给签发几张,多了不给办,这样不会变成同行间激烈竞争变成内耗。
当然食肆通常都附带着住宿,纺织厂又附带着布庄,这些联系紧密的产业不要斩断它们了,许可证可适当放松一些允许他们多办几张相关的证,又或者那一张证就涵盖了这些。
另外还有一些非常小的贩夫走卒,他们数量太多,遍布各地,又常年流动,要给他们一一签发许可证难以做到,而要因他们没有许可证就不让他们经营了也不妥。
朝廷管住了大店家,能够调整国家经济大方向就够了,小商小贩还能游走于那些朝廷暂且延伸不到的地方和行业去。
况且一个地方能够容纳的小商小贩就那么多,他们自身存在竞争,也就影响不到朝廷对人口和经济的调控。
有了这个经商制度,朝廷就能把私营经济也纳入到计划中来。
国家要生产多少官营企业触及不到的商品,就能靠签发多少经营许可证来调控。
商税也能容易收取。
经营亏损的,盈利与朝廷计划预测相差太远,缴纳赋税极少的,那朝廷就能在查完他的账,知晓其确有账目造假,逃税避税的,那就取消了他的经营许可证,收编成官营,或转签给别家。”
“那还有个问题,如此涉及方方面面的计划经济,其中官营产业要占多少?里面的工人和官吏又得是多少?
如此庞大的用人制度,朝廷得负担多少俸禄开支啊?”
“私营工商产业是怎么维持运转的嘛?他们靠生产销售盈利,再给产业工人发工资,官营产业自然也可以这么干啊?”
“如果是生产布料、贩卖粮食、盐货的官营企业当然可以这么做,他们可以通过销售赚到实际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