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章 给你改判了,死刑!(第2页)

 “什么身份?”

 “秀才。”

 “住在何地?”

 “长安城长安县昌明坊中。”

 “你犯何罪?”

 “斗杀罪。”

 “杀的谁?”

 “我的妻子。”

 “你妻子何人?”

 “袁氏。”

 程俊问道:“你为何杀妻?”

 宋学厚想也不想,将烂熟于心的措辞脱口而出道:“那天,我在家喝酒,喝的有些多,她便心生不满,对我出言不逊,我想管教管教她,却不想她竟敢还手,我气上心头,没忍住力气大了一些,结果失手打死了她。”

 李世民闻言,望向了程俊,以宋学厚的供词,大理寺的判决是一点问题都没有。

 程俊继续问道:“刚才在刑部狱中,你当着本官的面,以及大理评事,刑部员外郎的面,详细描述过斗杀罪,可见你对我大唐律法很是熟悉,根本不似你在刑部狱中所说的不懂唐律,本官问你,知道不知道什么是故杀罪?”

 宋学厚闻言脸色一变,慌张了起来,“我不......”

 不等他说完,程俊打断他的话,肃然提醒道:“陛下面前,你若是撒谎,就是欺君!”

 宋学厚将涌上喉咙的话又咽了回去,低头改口道:“我知道。”

 故杀罪,就是故意杀人,罪犯按律当斩。

 程俊望着他道:“你既然知道什么是斗杀罪,什么是故杀罪,你就应该清楚,比起故杀罪,斗杀罪罪名较轻,且你只需一口咬定是过失杀人,便只需坐牢三年,对是不对?”

 “不对!”

 宋学厚立即反驳道:“我就是过失杀人!不是故杀!”

 程俊问道:“既然你执意说是过失杀人,本官就再问你,斗杀之罪,乃是二人打斗过程中将对方打死,你刚才说,你当时以管教妻子名义,对她大打出手,最后将对方打死,对不对?”

 宋学厚点头道:“对!”

 “现在你告诉本官,当时你的妻子有没有还手?”

 “有!”

 程俊又问道:“当真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