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自首(第3页)
咚咚——
法官敲了敲锤后说道:“辩方律师质疑应有根据,请提问其他问题,或者进入下一环节。”
妃英理也料到会是这个结果,毕竟在开庭前,检方就已经申请了证词变更,这时提起也没指望能够直接否定证词,只是想给法官和陪审员留下一个印象。
“辩方需要继续询问……三枝先生,你声称是因为被电动车撞到,所以才记忆清晰,看到了对方的脸,请问是撞在了车辆的什么位置”妃英理继续问道。
“左侧前方。”三枝义正辞严地说道。
“主审法官,辩方申请出示12号证据……如图所示,从十八年前,对被告电动车的照片留档来看,这辆电动车没有任何碰撞痕迹。”妃英理播放了投影之后,再次看向三枝。
“因为撞得没有那么严重,小刮碰而已,我是步行,又没有开车,没有痕迹也很正常吧”三枝这时理所当然地说道。
“的确,撞到行人可能会没有痕迹,不过……我们之前找到一样的电动车,并且做过碰撞试验……主审法官,辩方申请播放13号证物。”妃英理说着,开始播放视频。
视频的内容是模拟实验……
毕竟十八年前的那台电动车,早就没了。
电动车在前面换壳后,一次次地碰撞在假人身上,第一次速度很快,不仅假人损坏严重,而且电动车也留下了痕迹,之后碰撞一次比一次慢……
“停,就是这里,大家可以看到,从这次开始,碰撞才不会留下痕迹,实验中电动车每次都是提前两秒开始减速刹车,而这时电动车的速度,是每小时十五公里左右,上一次留下轻微凹痕的速度,是二十公里每小时……
“而从此前案发地附近的监控录像来看,当时被拍到的车速,已经接近每小时六十公里,辩方认为凶手没有任何理由,会在逃亡中,将车速降到这么慢。”
妃英理解释了模拟试验的目的……
听到辩方的说辞,法庭现场有些交头接耳的声音升起,主审法官见状,敲锤制止道:“肃静!肃静!”
“异议,辩方的实验准确性存疑,而且模拟也无法代表当时凶手开始减速的时机,这并不能用来还原当时的车速。
“虽然十分遗憾,当年还无法进行金属疲劳测试,只存留了肉眼判断的依据,对行人的小碰撞无法察觉,但是三枝先生的目击证词,可以与距离现场不远的监控记录佐证!”九条并不认可这种实验与猜测。
“异议!监控画面根本无法证明影像与真岛博之有关。”
“诉方抗议有效。”法官点了点头,没有认可辩方的实验性证据。
也就在这时,白石的手机收到了源发来的信息——一张照片……板桥卓二的自首供词!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