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7章 一阵窃喜

 已是深冬时节,我知道我不能每天都七点钟准时起床,所以我把闹钟定为七点过五分——这已经不错了。比起我在大学时的七点五十五足足提前了五十分钟,如果按照一寸光阴一寸金的价钱来计算的话,那我节约的财富足可以供我在太平洋上买一个小岛了。这还是我按照一个星期每天都上早上一二节课的前提来算的,如果再加上三四节才上课或者一上午没课……那简直不敢想象我现在到底有多少金山银山了——这种事情显然只有我这种穷疯了的穷鬼才会去想,而我也只在无聊到令人发指的时候才会达到这种境界。 

 没有正经工作,意味着我每天必须早一点起来去街上占一个位置放我的画,也就是摆地摊。老实说,这样的生活很拮据,卖画这活儿,用当下流行的话就是得靠人品,如果遇上千年等一回的人品大爆发,一天也能卖个百八十,但这样的日子少之又少,一般情况下,平均下来我一个月的毛收入大概在一千块左右,除了交房租水电费就只能够勉强养活我自己了。为了交房租,我强迫自己每天按时起来去摆摊,有时甚至还和卖菜的大伯大妈抢地盘——我对一个位置的执着是因为我的直觉告诉我,今天那儿的风水不错,可能会有大收获。 

 这不,闹铃又响了,七点过五分,真他妈准点,手伸出被窝在边上的矮桌上摸了半天才摸到钟,摸的过程我是闭着眼的,只有把钟按停了放到眼前时我才会睁开——这是我节约时间的一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