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88章 仰光莫宁(第2页)
国师慕容复对大理将吏道:「非以征服而得地者,不久矣。兵至则驱,兵去则乱。欲取缅土,当治其心、安其命。」
大理军本由段氏嫡系与西南土司军组成,进入缅地后战功各异。慕容复将其分为三类:
甲兵精卒编为「建南军」,由段和诚、李文表等统领,驻守仰光、蒲甘等重地,轮训火器与战阵,效仿明国制。
土司部曲多为西双版纳、景迈山寨兵,编为「靖远营」,一部屯田自养,一部转为骑侦与山林战事。
收编缅兵缴械后登记造册,依族别编入「护地兵团」,由旧蒲甘降将训导,实为民兵,配予短刀、弓矛,不得外调。
慕容复依「军民一体」之法,颁《编户牒例》,凡缅地百姓无论族别皆需登记户籍,由大理随军书吏与蒲甘原地官协同办理。
男丁皆分为「农」「工」「兵」三类,十五岁起必登籍。妇女亦可立名为「纺」「医」「教」户,鼓励登记。诸户编制十为里、十里为乡,由军中武官与地方耆老共管之,名曰「共治」。
慕容复选蒲甘古寺为「南中书院」,设译经、教化两科。一为将中原与缅甸典籍互译,一为教导新政、律令与军纪。
他以大理印刷工匠翻刻《大理政制要语》《军伍四纪》《新历通书》,并译为巴利语与缅文,张贴于市集佛寺。又命亲信画师绘制《南征之图》《仰光开城图》张挂各村,使民知大理非盗匪,而为重开天命。
更重要者,他设「僧籍调查院」,命缅地佛僧造册,凡持蒲甘佛国登记之僧者可免赋役,并列入教化体系,月给斋粟三斗,条件是不得宣扬排白仇异之说。
他保留三分之一原蒲甘贵族土地,改为「共治田」,由旧贵族与大理军官共同监管,收益分为三等:三成纳税、四成分给佃农、三成为地主与官吏赏金。
凡缅地原王族、上层愿降者,封为「缅侯」「江公」,纳为外臣。赐以段氏女为妻,名曰「姻礼」,形式上融合为大理藩属。
怒江之南、伊洛瓦底以西,尚有阿拉干、孟族等势力盘踞。慕容复不急于进攻,而是命水军控制江口与滩道,断其海通,分化其邦。
他私下与苏耶跋摩二世遣使往来,言:「大理愿与高棉结好,三年内不涉湄公河一带。」以此换取对方在三佛齐与占婆问题上暂时观望。
自仰光城奠基后,国师慕容复深知:「兵者,国之大事,然国久不战,当以商致富,以富养兵。」缅地平定初成,他随即转向海贸大业,计议以伊洛瓦底江为脉,以孟加拉湾为窗,接通大理与印度洋诸国的通道。
仰光港口原是淤泥滩,潮汐反覆,难泊巨舰。慕容复命勃固工匠征调海港筑造技术,在仰光南岸修筑长堤防波,挖出深水泊位,可容千石级帆船停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