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 划分清楚

陈暮和这位张主任相谈甚欢,也很快就达成了投资合作协议。

 

陈暮出资100万,渔民村则出地50亩,张主任则出技术。

 

然后,陈暮代表的渔民村合资公司,持股40%,渔民村持股30%,张主任持股30%,并担任罐头厂的厂长。

 

至于为何会出现渔民村合资公司和渔民村两个同样的持股单位,那是因为陈暮将其做了划分。

 

渔民村合资公司和渔民村是两个不同的个体。

 

渔民村合资公司,代表的是目前渔民村32户,118人的利益。

 

而渔民村,则是代表整个渔民村的利益。

 

当然,目前来说,和渔民村合资公司的利益体没什么区别,但是当时间过去,未来渔民村人口越来越多时,那就有区别了。

 

陈暮进行划分后,那么不管未来渔民村有多少人,渔民村合资公司的利益团体,就是这32户,118人。

 

哪怕未来1000人,1万人,未来的人都无权享受渔民村合资公司的任何利益分红。

 

哪怕是这32户人的后代,他们除了能继承长辈的股份利益分红外,也无权去额外享受渔民村合资公司的利益分红。

 

而渔民村,则是未来只要是入了渔民村籍的所有人,例如这32户的后代,以及嫁过来的媳妇,或者入赘的姑爷等等,都可以享受渔民村的利益分红。

 

而渔民村的利益分红,在哪?

 

这之前是没有的。

 

但是,现在渔民村出了地,占股了30%,那么这30%股份的分红,就是渔民村的利益。

 

这个利益,就将由渔民村所有人分享。

 

按人头来分享。

 

这方面来说,沈婉钧就没资格。

 

她可以通过渔民村合资公司去享受分红和个人权益,但是渔民村的一切都和她无关。

 

陈暮之所以将这区分开,就是为了避免为了股权利益起纠纷。

 

早早地将利益个体划分清楚,那么未来就不会扯皮。

 

而张主任这边,除了30%的利益分红之外,每个月还有5000元的工资。

 

这个工资,如今在国内,绝对是顶薪级别。

 

但是,人在港岛那边,拿的是8000港币的月薪。

 

5000,已经少很多了。

 

至于说,这不是还有分红吗!

 

但,分红是分红,工资是工资。

 

分红是因为股权才有的分红。

 

而工资,是你干活了,那就要有工资。

 

白干活,不拿工资,就拿分红,也不是没有。

 

但是,那种协议,就比较复杂了。

 

陈暮这边,不希望弄那么复杂。

 

该给你的工资给,该有的分红也有。

 

大家简单一点,彼此也能够合作更加愉快。

 

至于厂区选址,那就简单了。

 

50亩地,对于如今拥有接近12平方公里待使用面积的渔民村来说,哪儿都能用。

 

不过,陈暮还没直接让张主任去用地。

 

陈暮可是穿越过来的人,那是非常清楚时代远瞻性的。

 

现在随便选块地建厂房,不是不行。

 

等以后发展起来,又拆迁,那就麻烦了。

 

这就是为何,陈暮在给村里修公路时,一定要提前预埋天然气管道和电缆管道的原因。

 

至于修这条村里的国道公路,陈暮之所以没有让工人提前预埋管道,那是没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