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革命激荡(第2页)


 但是预备立宪计划长达9年(1906-1915),进程缓慢。1911年成立的“皇族内阁”中,13名大臣有7名来自满族,且多为皇室成员,引发立宪派强烈不满,暴露了清廷对权力的垄断。虽然颁布了《钦定宪法大纲》,但皇权仍至高无上,民众权利有限。改革未触及土地问题、官僚腐败等根本矛盾,反而因增设新税激化社会矛盾。摄政王载沣排挤汉族官僚(如罢免袁世凯),强化满族特权,加剧了满汉矛盾和统治集团内部分裂。清廷对权力的紧握和对民众参与的压制,使得许多人认为朝廷其缺乏诚意进一步失去民心。载沣作为摄政王,既面临挽救危局的压力,也受限于满族保守势力。他的决策既有妥协(如同意立宪),也有强硬(如排斥汉族官僚)


 皇族内阁,1911年5月(宣统三年),清廷在革命的浪潮中试图通过立宪改革挽救统治,宣布成立“责任内阁”,史称“皇族内阁”。内阁13名成员中,满族占9人(其中7人为皇族),汉族仅4人。庆亲王奕匡任总理大臣,实际权力仍集中在满洲皇族手中。这暴露了清廷“假立宪、真集权”的本质,激化了汉人官僚和民众的不满,加速了革命的爆发。


 与此同时摄政王载沣领导的大清王朝面对着财政困境与外债压力以及中央朝廷和各省地方的权力矛盾。


 因新政所开销的金额巨大,摄政王为了新政需要大量资金支持,仅1910年中央财政赤字已达1.6亿两白银。以摄像王为首的部分官员为筹集款项推出以铁路国有化政策,可将各省商办铁路收归中央,通过抵押路权向列强借款,缓解财政危机。摄政王载沣推行铁路国有化政策并引发了保路运动的高潮。


 此前英、法、德、美四国银行团早在1909年就与清廷签订《湖广铁路借款合同》,载沣政府需履行条约以获取600万英镑贷款,用于偿还旧债和支持新政。


 晚清地方督抚通过掌控厘金、练兵等逐渐坐大,载沣试图通过铁路国有化收回地方经济命脉,强化中央权威削弱地方督抚权力。例如,四川总督赵尔丰在铁路问题上与中央的矛盾已显权力博弈本质。


 各省铁路公司多由绅商掌控,存在严重贪腐(如川汉铁路公司账册亏空200余万两),且建设进度迟缓(粤汉铁路商办十年仅修200余里),因此为中央收归提供了口实。


 邮传部尚书盛宣怀规定:湘、鄂两省路股按本利全还,粤省路股发六成现金,川省路股仅换发国家保利股票,且不承认其已用之款(约700万两)。这种差别对待引发四川民众强烈不满。由此引发的四川保路运动尤为激烈。载沣派端方率湖北新军入川镇压,导致武昌防务空虚;赵尔丰在成都逮捕保路同志会领袖,制造";成都血案";,直接引发全川武装起义,使运动从经济维权演变为政治反抗。并且1911年5月";皇族内阁";的成立,暴露清廷立宪改革的虚伪性,立宪派转向支持革命。保路运动中,立宪派领袖蒲殿俊、罗纶等成为组织者,加速了清廷离心。


 1911年(宣统三年)5月8日,清政府成立“皇族内阁”,次日宣布“铁路干线国有”政策,将已经商办的铁路收归“国有”。后任命端方出任督办粤汉川铁路大臣,命令湖南、四川两省停收租股,并让邮传部大臣盛宣怀与英法美德四国银行团签订“粤汉川汉铁路借款合同”,出卖粤汉、川汉铁路修筑权及继续投资的优先权。此举彻底激起湘鄂川粤人民的反对。5月14日,长沙各界群众集会,坚持铁路“完全商办”,随后铁路工人罢工、学生罢课、商人罢市,全省拒交租税。同时湖北商民奋起抗争,广东铁路股东反对清政府强占“粤路”,坚持“商办”,并拒用官发纸币,挤兑现银。6月成立四川保路同志会,以四川省咨议局议长蒲殿俊、副议长罗纶担任正副会长,号召全川群众起来“破约保路”,随后各地保路同志会纷纷成立,参加者达数十万人。8月成都全城罢市,后逐渐发展成全省抗粮抗捐,甚至向武装暴动发展,引起了清政府的恐慌。9月7日,四川总督赵尔丰诱捕保路同志会的蒲殿俊、罗纶等人,封闭铁路公司,开枪射杀请愿群众,并于次日,清政府下令解散保路同志会。同盟会员龙鸣剑等人趁机组织“同志军”发动武装起义,后各路起义军包围成都,清政府便调集云贵湘鄂等省军队入川作战。9月25日,同盟会王天杰等人宣布荣县独立,成立革命政权,建立反清根据地,四川各地相继响应,很快便形成了全川人民的反清大起义。